殡葬服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5 10:40 浏览:次
将殡葬服务划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延伸殡葬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只能由公办殡葬服务机构提供,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并适时调整。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公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延伸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政府组织制定殡葬服务市场准人条件、服务标准、竞争规则,并加强监管。
殡葬服务机构使用的殡葬设备、销售的殡葬用品应符合殡葬法规的有关规定。《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实施殡葬科技攻关,推广环保殡葬产品,特别是节能减排殡葬设备和可降解骨灰盒、棺柩。加强对殡葬设施、产品、服务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殡葬服务机构使用的殡葬设备、销售的殡葬用品应符合殡葬法规的有关规定。《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实施殡葬科技攻关,推广环保殡葬产品,特别是节能减排殡葬设备和可降解骨灰盒、棺柩。加强对殡葬设施、产品、服务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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