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节地生态安葬
发布时间:2024-07-24 19:10 浏览:次
(一)节地生态安葬定义和方式
1.节地生态安葬定义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堂存放、壁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按照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各地科学精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分别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基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基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的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树葬、花、草坪葬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殡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具体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参见《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教材(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
(二)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意义
实践证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人们的殡葬行为和殡葬方式逐步进入新旧交替的转型时期,既有历史、地域等传统因素的影响,又有社会进步、科学发展辐射、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引发的变革。随着我国殡葬改革的不断深人,以及人们对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追求和渴望,愚味、落后的安葬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人抛弃。墓地管理单位要充分了解主要葬式葬法,并大力宣传文明、生态、节地的新的葬式葬法。
1.节地生态安葬定义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堂存放、壁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按照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各地科学精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分别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基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基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的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树葬、花、草坪葬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殡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具体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参见《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教材(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
(二)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意义
实践证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人们的殡葬行为和殡葬方式逐步进入新旧交替的转型时期,既有历史、地域等传统因素的影响,又有社会进步、科学发展辐射、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引发的变革。随着我国殡葬改革的不断深人,以及人们对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追求和渴望,愚味、落后的安葬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人抛弃。墓地管理单位要充分了解主要葬式葬法,并大力宣传文明、生态、节地的新的葬式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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